今天是:
首页 | 单位简介 | 政策法规 | 新闻中心 | 行业管理 | 公路建设 | 公路养护 | 公路费收 | 公路文化 | 办事指南 | 咨询投诉
  • 市公路段开展…[229]

  • 范建海视察我…[288]

  • 清江一桥改造…[262]

  • 市公路段党总…[254]

  • 市公路段召开…[244]

  • 清江二桥收费…[268]

  • 省公路局督查…[256]

  •  宜都公路网 >> 办事指南>>证件许可
     

    许可项目:更新砍伐公路行道树的审批


    许可项目:更新砍伐公路行道树的审批
    执法依据
   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》第四十二条:“公路用地上的树木,不得任意砍伐;需要更新砍伐的,应当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同意后,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》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,并完成更新补种任务。”
    执法机构:公路路政管理大队
    执法权限: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
    执法标准:鄂价费[2003]100号文件
    执法程序
   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颁发的《交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》执行。
    执法责任
    交通主管部门或公路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、徇私舞弊、滥用职权,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;尚不构成犯罪的,由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分。

    会 员 登 陆
       
      
    本 栏 热 图